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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06-05-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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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ttp://dolphinie.blogbus.com/logs/2573606.html

    前日看梁文道主持的“网罗天下”,讲到香港有个阿叔搭巴士时讲电话,给人拍肩膀劝谕小声点。阿叔即刻发飙,严词加粗口教训此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6分钟,其间多次问候小子的令寿堂,以致引发骂战。

    10年前,知道这件小事的不会超过50个人,最多巴士上的人回家在吃饭的时候当笑话讲讲而已。

    5年前,也许会被好事者用手机录了音放上网在某论坛里大家议论一下,知道这件事的人也不会超过5000个。

    但是现在,现在完全是网络的天下了。有好事者用超清晰,超大容量的爱立信W800手机竟及时将此大件事完全录下,放到网上。阿叔的一句“我有压力,你有压力”引起香港人的共鸣,大家争相上网一睹阿叔的风采,据说点击率超过了500万,劲过“大长今”。

    相信500万人里面有499万人一开始都不知道这段片段放在哪个网站上,但是不要紧,我们有googleyahoo。只要在google上搜索“巴士阿叔”这四个字,立刻有近12万条信息以供参考。就是这样,通过搜索引擎获得资讯是如此简单和迅捷!无论某想不想被人知道,只要你的事迹被放到了网上,你就无所遁形。在google面前你是透明的,除非.....你没有做过。

    两年前就有报道说美国有个女生,一次出于无聊在google上查了一下自己男友的名字,竟发现他是个案底成尺厚的惯犯。某有个朋友也是无聊,上网查自己下属的名字,竟发现他最近去51job投了简历,准备跳槽,这下就出事了!所以什么叫做“好事不出门,坏事传千里”,“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”,信焉!

    身处google时代的我乐此不疲的在网上搜刮各种八卦,津津乐道着别人的隐私,糗事。但同时心里也暗自忐忑,努力回忆着自己从小学开始究竟有没有什么行差踏错,有没有得罪过人,有没有和别人有利益冲突,不会像范冰冰一样被人疯咬吧?!后来再一想-嗟,神经,谁希罕知道我的八卦吖!

    作为普通人,只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,我们就可以淡淡定定的讲人是非,品头评足而不用担心自己都有这样的一天。

    第一紧要的就是改个普通的名字,尤其是为人父母者要负起责任来,别哗众取宠帮小孩起个special name,到时个小朋友不争气就相当被动了。改名字之前先上google算算,如果此名在google上有超过100万项搜索结果那就相当安全啦。如果名字一定要与众不同,那就只好做个好人了。父母只好对住个仔日哦夜哦:你吾好做坏事啊,好容易被人知嘎,google上逃不掉的啊。这样小朋友就相当有压力啦;

    第二最彻底的方法就是不要做坏事,要be good。作奸犯科当然不可,当街和人掐架,随地吐痰,抢阿婆座位,乱穿马路这些都可免则免了。

    咦,这样一来大家岂不是都遵章守纪,有希望创建出一个真正的和谐社会?!!可能google是上帝派来打救我们这个世风日下的社会的天使都未定啵!

     今天,你google了吗?


    历史上的今天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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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看看这个地方,有很详细地介绍 (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5%B7%B4%E5%A3%AB%E9%98%BF%E5%8F%94)